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汪雷发布时间:2017-10-26 08:58:27浏览次数:993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南京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宁论文评审委员会[2017]1号),南京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对象

1、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并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

(1)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类学术论文。

(2)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等。

(3)在高等院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学术会议或相应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评选为优秀论文或收录于会议论文集的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类学术论文。

2、申报对象

(1)申报作者应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受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委托,承担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外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可以申报。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报的论文数不得超过二篇。

(4)鼓励基层科技工作者和40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对南京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http://www.njkjgzz.org.cn)的论文申报页面注册登录后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通过后打印《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

纸质材料请于11月17日前由各学院及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904房间,不接收个人申报。 具体纸质材料为《南京市第十二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2份、申报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原件由科技处审核,后期返还)、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盖章的分类汇总表1份。

五、其他事项

1、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3745-2009)》,在报送的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的“所属专业”栏中按八大专业分类勾选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2、申报表的“内容摘要”栏中,如论文为中文稿件请提供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如为外文稿件请提供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3、申报表“论文作者”栏,请按论文发表时的顺序填写所有作者。申报人为通讯作者的请注明并在第一栏填写。

联系人:陈冰月 联系电话:86265389

附件:南京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分类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