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三年制高职和联本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我院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教材选用程序和选用要求等明确如下:
一、教材选用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优先选用《关于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城院〔2010〕87号)中认定的优质教材,稳步提高优质教材选用率。
2.本校教师自编教材应择优选用,凡不符合上述《意见》中认定的优质教材的自编教材,应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教材选用计划。近两年内已经审核备案的自编教材可不再申报。
3.课程选用自编讲义、自编实训任务书(指导书)的,由课程责任归属部门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自编讲义选用申报表》(见附件2),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纳入教材选用计划。纳入计划的自编讲义、实训指导书统一印刷发放。
4.实训、考察、采风、实习等纯实践活动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选用教材。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教材选用计划表电子稿及纸质稿。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自编讲义选用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4.自编讲义电子稿。
上述材料于11月3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208室。
联系人:陶文雯;联系电话:86265390(内线8390)。
附件3: 2017-2018-2各学院教材选用计划表.zip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