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7-2018年第二学期五年制高职省统设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7-12-15 19:16:01浏览次数:708

  苏城院教务〔201739

各学院、中心组:

为保证五年制高职教育培养过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对全省办学系统开展教学支持服务,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省统设课程教学要求的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教学要求是对课程的总体设计,编写教学要求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落实教学计划服务;

2、教学要求应从整体上规定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以及编排教学内容的顺序、重点和难点以及考核要求等;

3、教学要求应安排教学时数、教学活动的要求,提出使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参考书的建议和指导等;

4、课程教学要求的制定应注重各课程内容间的有效衔接,体现职业教育的思想。

二、工作任务

五年制高职省统设课程,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院及中心组承担(参见附件3)。

三、格式要求

1、各级、各专业省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均应按理论课的模板(见附件1)制订; 

2、考试特殊要求的课程须在责任教师任务表中确认后,附件2表中要求填报考试特殊要求说明(一式两份)。

四、报送要求:

1、报送的材料包括:省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除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需提交纸质文稿外,其余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稿;

2、省统设课程的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须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审查盖章、中心组组长签字后统一收齐报送至教务处五年制教务科;

3、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需由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缓交申请,说明原因,并明确预期报送时间,经学院院长或中心组组长签字认可后报教务处五年制教务科;

4、教学要求统一按模板要求报送电子稿,课程名称严格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责任教师任务表(见附件3)正确填写。电子稿以“年级+课程名称+教学要求”命名,(例:“2009级《电工基础》教学要求”);

5、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2号前,将相关文稿和电子稿报送到教务处综合楼120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然             联系电话:86265390

       电子邮箱:597845762@qq.com

  

      附件1:理论课程教学要求模板.doc

      附件2:期末考试卷特殊要求说明.xls

      附件3:五年制高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责任教师任务表.xls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