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教务〔2017〕43号
各办学点、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苏城院[2008]1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办学点、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1.各办学点、各学院成立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教学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代表等。
2.根据需要,各办学点、各学院可成立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等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各专业需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目标及要求。
2.毕业班级的专业名称、毕业班级名称、人数。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及各专业(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人员及分工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
5.工作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和工作职责规定,认真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及资格审查工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完成指导教师选聘、学生选题及查阅资料等工作。
2.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阶段: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分阶段(提纲、初稿、修改、定稿、答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及答辩。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五、具体要求
1.各阶段要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填写表格,以备检查。
2.各学院、办学点报送材料:
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
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评优与抽检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各办学点、学院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提出评优与抽检意见(评优与抽检办法另行通知),开展2018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
4.答辩结束后,应以教学班为单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任务书(含指导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电子与纸质)等收齐存档。
5.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用规定的封面格式。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于
联系人:戈光华,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办公楼1207室,Tel:025-86265391,E-mail:69946034@qq.com。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