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8-01-24 14:20:42浏览次数:666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通知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三 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请各申请者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初稿发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评审书》初稿进行同行专家评审并反馈给申报者进行修改。

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申请评审书》的上传由学校科技处统一进行(申报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请申报者于2018年3月1日提交正式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评审书请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技处,并将电子文件(以“姓名+教育部一般项目”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maixw@qq.com。 

请各有关学院、科研团队高度重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申报。

未尽事宜可参见教育部通知及《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或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麦绣文;电话:15358159382。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3. 2018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