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教务〔2018〕4号
各办学点、各学院:
依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城院[2017]6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各办学点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8年2月26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8-02-26 14:15:00浏览次数:683
苏城院教务〔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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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学点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8年2月26日
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邮编:210036
学院办公室电话:86496505 学院办公室地址:应天综合楼1107,1104
学工办公室电话:86496507、86496509 学工办公室电话:86496507、8649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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