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免修、缓考、重修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8-02-26 14:15:00浏览次数:683

苏城院教务〔20184号  

各办学点、各学院:

依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城院[2017]6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各办学点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8226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免修、缓考、重修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