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8-02-28 09:29:45浏览次数:793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 号),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本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现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 20 项、二等奖 80项、三等奖 200 项。

二、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 2016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参评成果须是在评选年度内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6.对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以及不能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材料的研究报告类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三、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申报,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在评选年度内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 申报者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2.申报者请先提交:

⑴纸质版申报表1份及电子版;

⑵专著类成果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研究报告类成果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1份;

⑶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1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

按照文件要求,此次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待学校评审公示后再通知申报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打印相关份数。

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厅后,研究报告类成果的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的原件,审核后退还。专著类和论文类成果的原件,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予退还。

3.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3月15日前提交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名单;

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904房间,电子稿发送至keyan@jso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冰月;联系电话:86265389。

附件1.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pdf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