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4 号),2018 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本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现将2018年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选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本年度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 20 项、二等奖 60 项、三等奖 120 项。
二、申报条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单位。
自然科学奖的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在学术上处于国际同类研究的领先或者先进水平,并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以及在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并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公开发行或者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已应用。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核心技术已获授权发明专利的个人和单位。
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构思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3)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发明较成熟,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良好的效果,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的技术发明成果,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等,在未获得行政机关审批之前,不得推荐。
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突出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或先进水平。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申报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项目完成时限为 2016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
3.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组织推荐,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每人当年限报1项。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6.往届推荐过的未授奖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请申报者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
2.请申报者先提交纸质版推荐书1份,附件材料1份。按照文件要求,此次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待学校评审公示后再通知申报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打印相关份数。
3.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3月15日前提交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名单;
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及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904房间,电子稿发送至keyan@jso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冰月;联系电话:86265389。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3.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奖).xlsx
4.201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