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二O一八届毕业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锐发布时间:2018-04-02 11:04:40浏览次数:683

苏城院学籍〔2018〕3号

各学院、各办学点学籍管理部门:

为了做好五年制高职2018届毕业工作,保证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8届毕业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办学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毕业预审。

一、办学点审核

1、办学点使用学信平台下载的DBF数据(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群“群号:29461212”的“群共享”中下载“城职院五年制高职2018届毕业预注册核对数据.rar”,),认真核对2011、2012、2013级每位学生的基本信息(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日期等、zczt“注册状态”),并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8届毕业预注册核对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2、如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等信息与学信平台下载的数据不符,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到省院修改,并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修改学生信息表》(附件二)。

3、如有毕业生名单不在下发的DBF数据中,需将这部分毕业生信息另做“增加学生电子信息”DBF数据库单独上报(已退学及开除学生不得增加),并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增加学生信息表》(附件三),同时提供录取名册原件和书面报告。

4、根据下载数据,对确定本届不能毕业的学生作“不毕业”处理,即在下载数据库中的【备注(BZ)】字段填入“不毕业”字样,并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6届不毕业学生信息表》(附件四)。

5、办学点在认真核对学生数据后,对本届可以毕业的学生,在下载数据库中补齐以下字段信息:【招生季节(ZSJJ)】填入“秋季”、【上报毕业日期(BYRQ)】填入“20180701”、【毕结业结论(BJYJL)】填入“毕业”、【校长姓名(XZXM)】填入“崔新有”、【电子注册编号(ZSBH)】(按下发的毕业证书号码段编写填入,见附件5)。

6、各办学点按教育部电子图像采集要求核对电子照片,确保毕业预注册学生都有电子照片且杜绝张冠李戴的现象。同时自行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联系毕业生电子图像上传事宜。

二、学院审核

请各办学点按照上述工作要求组织审查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学籍管理处进行审核。

相关材料:

1、学生电子信息数据库(DBF格式)及增加学生电子信息数据库(DBF格式);

2、应提供的相关证明(证明须为原件,并在证明上用铅笔标注学生的考生号和办学点名称);

2、填报的表格(表格均以纸质文本形式上报并有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毕业预审关系到学生能否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各办学点务必认真对待,请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责任到人,仔细核对下发数据,确保毕业预注册学生数据准确无误,由于错报、漏报而对毕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上报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莲

联系电话:025-86265516

附件: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8届毕业预注册核对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修改学生信息表》.doc

附件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增加学生信息表》.doc

附件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8届不毕业学生信息表》.doc

附件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号码段分配表》.doc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