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教务〔2018〕8号
各学院、办学点: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城院〔2017〕4号)、《关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级在校生转专业的有关通知》(苏城院教务〔2018〕1号)的要求,各学院、办学点已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审核、考核、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报校领导审批。现将2017级在校生转专业学校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学院、办学点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档案、学籍材料的转出和接收工作,并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保证学生转专业后学习的有序衔接。
附件: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级转专业的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