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发布的最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防疫形势,经上级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提前通知。全体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各二级学院要将开学信息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延期开学期间具体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布置。
二、江苏开放大学2020年春学期教学工作按照教务处制发的《关于做好开放教育2020年春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在2月26日前组织完成学生网上自主选课、缴费,3月1日前各课程负责人做好组班和选聘课程导师工作。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导师要做好教学设计,安排合理的教学进度,确保3月2日起所有课程(含毕业设计)全部开设,学生全部以网络方式开展学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没有得到上级通知解除疫情防控情况下,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三、教职工在原定的正式上班时间(2月21日)暂不到校工作,具体到校工作时间等学校后续通知。教职工要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安排。对于目前尚未返宁的教职员工(包括校内后勤服务、在校区内从事经营的人员等),请各部门暂以2月29日为基准倒推14日计算,确保上岗前居家隔离两周时间。满两周后,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方可到岗工作。
四、各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以及网络通讯工具与师生保持联络,及时向师生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师生在家期间减少不必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坚持做好每日健康报告工作。疫情解除前学校继续实施校园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五、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