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丁苏怡发布时间:2021-04-02 16:25:21浏览次数:1055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具体申报内容、条件、要求及说明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奖活动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1. 已获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

2. 未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已参加但未获奖的成果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七份(1 份原件、6 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 1 份。

三、申报时间

烦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照要求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科技处9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215019839@163.com。

联系人:颜秉姝;联系电话:8626538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科技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