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文件

发布者:丁苏怡发布时间:2021-12-23 17:59:03浏览次数:1029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强化教师从教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12月22日下午,信息工程学院于应天校区综合楼8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相关文件和学校印发的有关课程思政、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导师等校规。本次学习由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朱祎主持,党总支部副书记顾晨、副院长吴强、副院长黄黎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朱祎院长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2021年度学校综合考核培训会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教职工明确综合考核的成果导向和目标导向。

黄黎副院长指出,作为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我国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教师的权利、义务、考核、培训等方面,全面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是所有教职工的“必修课”。她将《教师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作对比,指出征求意见稿在第九条、第十四条对教师履职保障措施、医疗待遇、教师合同管理、教师权利纠纷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黄黎副院长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具体案例,让全体教职工更加明确师德底线,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

会上,黄黎副院长还带领大学共同学习了《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江苏开放大学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开放大学课程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学校发文。

信息工程学院通过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文件,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标教师法的规定,对标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对标广大教师的期盼,坚持“立德树人,不忘初心”的教师本色,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发光发热。

(信息工程学院  图:王袁光曦   文:胡路伟  审核:黄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