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公示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7-07-04 17:35:45浏览次数:749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城院[2009] 178号)的要求,现将第二课堂学时、学分认定的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运行科(电话:86265374Email497879972 @qq.com)反映。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4日至7月6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docx

  

  

  

教务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