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学科〔2018〕54号 苏城院学科〔2018〕4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课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校内外专家对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研究和指导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二级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
1.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应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关心我校课程建设且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和兄弟高校资深教授或专家组成。
2.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学科专业背景应该能够涵盖本学院开设课程所属的学科专业。
3.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少于7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其中校外委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
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总体目标和中短期规划,统筹实施。
2.制定与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建设标准对接的学院课程管理制度。
3.负责学院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推动课程建设进度,监管课程建设质量。
4.定期开展教学交流研讨活动,组织课程团队就课程建设方案、课程教学内容、课程资源制作和在线学习支持服务等内容进行研讨。
5.负责对课程内容的学术性、政治性、思想性进行审查。
6.督查课程建设进度,负责对课程的申报、启动、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等进行审核,保障课程建设质量。
7.开展优质课程的示范观摩活动,促进课程团队间的相互交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8.负责课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委员会委员、特别是校外委员的遴选与聘任工作。
2.各二级学院在2019年1月8日之前,将本学院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科建设处1206室审核备案,有关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18698947@qq.com,工作联系人:张冲、戴丽娟,联系电话:025-86265388。
学科建设处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