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教务〔2018〕25号 苏城院教务〔2018〕42号
各市县开放大学、城职院各办学点、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展示我校教师风采,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办学系统内开展2018年度全省办学系统教学标兵、教学管理标兵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学标兵: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含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导师)。
教学管理标兵: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教务、考务、学籍和学务导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品行端正,乐于为学生服务。
(二)教学标兵评选条件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着力打造金课。善于学习最新教学成果,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格。
2.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授课重、难点突出,因材施教,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突出。关爱学生,积极组织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营造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对课堂及线上教学有创新意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等活动中成绩优异。能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教学管理标兵评选条件
1.熟悉岗位工作流程及要求,熟练掌握各类教务管理系统,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认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对学校事业充满热情。
2.服务学生,乐于奉献。能高质量满足不同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具有大局观念,善于沟通协作,能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优质的支持服务。
3.依法依规办事,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勤于学习,善于钻研,讲求方法,注重效率,成绩突出,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评奖名额及推荐人数
教学标兵50人,教学管理标兵50人。
各教学单位推荐人数详见附件。
四、评选办法
1.个人参照评选条件申报(填写申报表),各市县校、各办学点、各学院根据申报人员具体表现,择优推荐并提交先进事迹等相关支撑材料,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推荐。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教学标兵、教学管理标兵初步人选。
3.学校审定并公示。
4.发布教学标兵和教学管理标兵名单。
五、奖励
凡评为教学标兵、教学管理标兵人员,学校给予奖励。
授予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其他参评人员“先进个人”称号;
六、材料报送
教学标兵、教学管理标兵申报材料(附件1、2)及佐证材料,以各市县校、各办学点和各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至省校教务处。
Email:597845762@qq.com; 联系电话:025-86265390;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208室。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