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自查及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海强发布时间:2017-06-28 14:39:34浏览次数:900

苏城院教务[2017] 19号

各办学点、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17年7月8日暑假,下学期于8月26日开学。为做好期末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确保下学期的教学运行高效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办学点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一、本学期期末自查工作

为规范教学和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及办学点在切实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应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检查内容见附件一),并总结本学期教学和管理工作,分类整理教学档案并及时存档,形成自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自查报告提交于7月10日前交到教务处。校本部各学院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需在7月10日前把本学期课程教学档案中的完整教案、试卷分析报告(考试科目)、课程总结的电子稿上传到高职教务管理系统。

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教师备课

各办学点教务部门根据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并认真做好排课工作,不得随意变动课程开设学期与开设学时。

教师合理利用假期时间,根据所分配的教学任务,立足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钻研教材,做好备课工作,提高备课质量。备课内容包括安排授课计划、撰写电子PPT及教案等内容,其中电子PPT及教案要有储备,不能现备现教,仓促上阵,一般至少有四周以上的教案储备。

授课计划以表格形式呈现(见附件三),是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具体计划,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任课教师均须认真填写授课计划表,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以学院为单位、按班级收齐学期开设课程的授课计划表存档、备查。

校本部各学院教师(含外聘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将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表、教案上传到高职教务管理系统。若无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应按授课计划表的进度授课,不得随意变动。

(二)教学设备及实验实训场所准备

全面检查机房和实验实训室(维护电脑和实验仪器、投影仪及多媒体教学设备、安装或更新软件版本等)、多媒体教室设备情况(查看与维护投影仪和多媒体设备、更新软件版本等)、对存在问题的仪器和设备及时维修处理,便于开学后正常使用。(注:校本部公共机房由教务处负责检查、维修,专业实验实训室由各学院负责检查、维修,多媒体设备报后勤处教学保障中心维修。)

(三)其他准备

1.课程表及学生考勤表

请各学院、办学点开课前务必将课程表及时传送给教师和学生,确保师生能了解课程安排,及时、准确地到达上课地点。校本部任课教师和学生可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课程表。

学生考勤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学点提供给任课教师。

2.教材发放

正式上课前要及时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校本部按照资源建设中心相关要求办理。

(四)学院、办学点检查

各学院、办学点要提前做好开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处理。

三年制高职联系人:田阳,E-mail:360870050 @qq.com,Tel:86265390;五年制高职联系人:张冬梅,E-mail:33226438 @qq.com,Tel:86265577。

附件:

1、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内容.docx

2、附件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docx

3、附件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期授课计划表.docx

  

2017年6月28日